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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一离婚案庭审时被告持镰刀砍原告 致1死1伤

时间:2019-06-03 14:32:49

  昆明嵩明县白邑乡法庭庭审一离婚案时被告砍伤原告一死一伤

    逃走 “牛拖”“被咬”家暴凶猛

  肩膀、胸部等部位的牙齿印依然清晰,部分伤口已经发炎

  杨昌美把这些掀给张丽萍看时,除了心痛、绝望,等待的就是法院开庭的那天了。

  张丽萍是杨昌美的表妹。杨昌美没有回寻甸老家,没有躲在娘家,是因为在这个地方,她的丈夫邓加喜暂时找不到,她不会因此而再次受到殴打。

  邓加喜疯狂地寻找,杨昌美的弟弟杨昌华说:“他也去我家找了,但我家里人当然什么都不会说。”杨昌美的电话每天都响好几回,张丽萍的丈夫李文华记得,杨昌美要么不接电话,要么只说,真的已经过不下去了,她无法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。

  杨昌美下定决心:“一定要离。”在5月26日开庭前的半个月,杨昌美就躲在昆明,在这个平常几乎不来的亲戚家住着。

  张丽萍给杨昌美涂药时,那些伤口也落入了李兴的眼里。他是张丽萍的公公,此之前,他对杨昌美并不熟悉。但他忍不住去问,这些可怕的伤,究竟是怎么来?

  起因让李兴瞠目结舌。那天,邓加喜正在耕地,但牛突然不听使唤了,于是,他将鞭子抽向了杨昌美,再之后的情形,似乎是人在精神失常时,才能做出的举动--邓加喜用绳子绑住杨昌美的脖子,让牛拖着她,在地里绕了好几圈,但这还不够,他又在杨昌美的身上,留下了一个个牙印,李兴说:“肩膀上的那些我看到了,很深,有些都发炎了。”

  凄惨 无效的“不打人”保证书

  5月20号,杨昌美回过一趟娘家,她想帮家里收割烟草。但很快,就被她父母赶回昆明,“他们害怕她被邓加喜找着。”

  杨昌华说:“有一次,我姐跑回家。他当着我家人的面,就打了她……”

  杨昌美遭遇家庭暴力,“大概是在大的小孩2岁的时候开始的。”而这个小孩,如今已经13岁。杨昌华很确定,她姐姐杨昌美每年至少会因为受到殴打而跑回娘家三次,“都是实在挨不住才回来的。”

  每回,杨昌美要么“因为两个小孩而心软”,自己回到邓加喜的身边,要么就是邓加喜找来,软硬兼施,把杨昌美接回家。

  就在一年前,身上带着手指一般粗的棍伤,杨昌美又回到了娘家。这次,邓加喜为了得到原谅,将村支书等人请来作见证人,写下了一份保证书:“保证从即日起夫妻互相尊重,男方改正原随动手打骂女方和虐待女方的行为。”

  但没过两个月,杨昌美又被打了。

  杨昌华一家人想不通,这段婚姻为什么会变成这样。杨昌美与邓加喜是自由恋爱结合的。14年前,有人到他的家寻甸找种烟草的工人,杨昌美因此来到嵩明县白邑,在那,她遇到了邓加喜,第二年的腊月,他们就成为了夫妻,次年,大儿子也出生了。

  “他们一开始挺好的。”杨昌华也不否认,邓加喜干农活有一手,也很勤奋。可13年来,就是这样的开始,杨昌美遭遇了“身边有什么,就拿什么打的”家庭暴力。

  开庭前 原告挥舞镰刀连伤两人

  在张丽萍家里躲着的20天,似乎从未这么坚决过,杨昌美坚持要离婚了。李文华夫妇本着“宁拆十家庙,不拆一桩婚”想法,还劝过杨昌美,但“她没有动摇过。”

  昨日清晨,李文华夫妇陪着杨昌美,从昆明赶往白邑,杨家的7位家属也在那,等待下午13时的开庭。中午,他们在镇里的一家餐馆吃饭。邓加喜的亲属们也在那吃。邓加喜抓住机会,希望能在开庭前,再劝杨昌美不要离婚,“但是没有效果”李文华说。

  12时30分许,两拨人从饭馆赶往法庭。李文华和杨昌华等3人,因为结账等原因,走在稍后些,其它人都走在一起。

  “路上,邓加喜还在劝杨昌美。”杨昌美的姨夫王国起(音)记得,到法庭院子后,一伙人坐在一个角落里,抽了几根烟。在这过程当中,他并没注意到,邓加喜和杨昌美、张丽萍3人走到法庭的后院去了。

  突然,一声“救命”从法庭的后院发出,他们迅速绕过去,李文华3人刚走到法庭门口,也听到了喊声,跟着跑过去。

  “那时,我的老婆已经躺在地上,浑身是血。”而旁边,杨昌美还在抢丈夫邓加喜手中的镰刀。李文华等人被眼前的一幕震住了。他们不记得邓加喜的镰刀怎么抢走的,也不记得邓加喜怎么跑了。回过神之后,李文华忙着拨打120、110,“向法庭里的人借车送伤员去医院。”

    质疑 杀人镰刀是法院的?

  “我大声喊,你们谁有车,帮我把人送到医院呀!”李文华说,但是法庭的人有些站在二楼的窗户看,有人就在一楼的后门门口,但没人出来帮他。

  急救车赶到时,李文华的妻子张丽萍已经当场死亡,她的后背中了一刀,“连胃都露出来了。”而杨昌美胸口正中中了一刀,右手因为抢镰刀,两个手指割得只沾了点皮。

  因为抱着死去的妻子,李文华的衣服上沾满了血迹。“张丽萍的死,很无辜。”她的婆婆赶到白邑卫生院后,哭得几乎晕过去。

  有人猜测,是因为杨昌美躲在她家,邓加喜怀恨在心,所以,把刀刺向了她。

  邓加喜跑了。李文华除了希望警方能把他尽快抓到,他认为,法庭对她的死也负有责任。

  “法庭里怎能藏着凶器呢?”他问了好几个同行的人,在吃饭时,甚至在去法院的路上,邓加喜没有带包,衣服里也不可能带着镰刀,“镰刀就是从法院里拿来的。”

  李文华同时责备,法庭里那么多车,在他呼救时,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开车送到医院,而事情发生后,也没人出面解决问题。

  昨日下午6时,当记者离开时,李文华等人站在已经关门的法庭门前,一直在讨要一个说法。而法庭的工作人员站在院子里,只是沉默不语。晚8时,记者再致电他时,“法庭还是没有说法。”李文华说,他已经问到,镰刀是从法院内的一辆白色夏利车拿出来的。“法庭有责任。我要向他们索赔300万。”

    伤者 断指急需手术 医疗费无着落

  昨晚7时30分,被辗转送到昆明43医院的杨昌美,仍坐在骨科住院部楼下草坪上,她始终不停的哭泣,或许是被吓坏了,对于被砍时的情景,无论怎样提起,杨昌美的回答总是“晓不得”。而是否留在昆明进行接指手术,因为钱的原因,她也一直拿不定主意。

  “怎么办?你快点决定,是回嵩明治疗还是在这里治?”她的叔叔杨文孝(音)催促着。“没钱啊。”哭泣的杨昌美开口,说出的只有这三个字。

  她一度决定回家,“回去打点消炎针水算了。”随行的亲戚说,“这怎么行?下面的医院就是不敢做手术才让我们把你送这里来的。你回去把时间都耽误了。”

  “别考虑这么多,先把病治好。”听完记者的话,她抬起头,“孩子都没钱上学,两、三万的手术费从哪里来。”8时30分许,杨昌美才最终决定在昆明43医院进行接指手术,杨昌美表弟何先生说,杨昌美的接指手术暂定于明日进行。

    警方 凶手已经被抓获

  昨天案发后,嵩明县警方迅速介入调查,并对案情发出了情况通报。通告称,邓加喜,男,1973年5月5日生,汉族,嵩明县人,农民,住嵩明县滇源镇麦地冲村委会哨门前村56号。杨昌美,女,1972年10月15日生,汉族,嵩明县人,农民,现住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杨家地新2村131号,系邓加喜之妻。死者张丽平,女,1981年3月15日出生,现居住地: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杨家地,系杨昌美之表妹。

  当天,邓加喜和杨昌美进入法庭大院后,双方均没有向法庭工作人报告到庭情况。约12时36分左右,白邑法庭庭长王俊才和书记员郭平听到喊叫后,立刻中止开庭,冲到后院,见到张丽平已受伤,王俊才当即向派出所报案,并安排其他同志拨打110报警,接着打120叫救护车;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情况。另一名工作人员李艳明和人民陪审员起昆听到喊声后,也立刻来到场院上,与王俊才、郭平一起疏散群众,控制现场。110干警赶到后,法庭人员就带着110去看现场,并叫家属把伤者抬上警车送医院抢救,后张丽平送滇源镇卫生院抢救无效于14时许死亡。

  此案发生后,县委、政府高度重视,并立即成立了由县政法委牵头的工作组,工作组经初步了解,情况为:邓加喜对其代理人谎称带孩子的衣服,用包装袋将镰刀藏匿带至现场,并用镰刀将张丽平伤害致死,将杨昌美伤害致伤,邓加喜行凶后即趁乱逃离了现场。现公安机关已组织警力布控,全力抓捕邓加喜。具体情况工作组正在积极调查处理中。

  昨晚11时,李文华在电话里告诉记者,嵩明县公安局王副局长电话告诉他,邓加喜已被抓住,目前正在县公安局刑大接受调查。此外,嵩明县法院院长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也表示,院方已决定专门安排时间,将家属们聚集起来进行沟通和协商,“到时候有什么意见和想法,大家都可以说出来,我们可以协商解决。”至于当时院内没有工作人员处理这一事件的说法,院长说待到案件了解清楚后会给大家一个说法,目前暂时还不能透露。

  法律相关知识:

  诉讼离婚的条件

  《新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
  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 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
 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
 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
 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 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
  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。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、吸毒行为,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。本款为例示性规范,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、吸毒恶习之外,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,诸如酗酒、嫖娼、卖淫、淫乱等。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,只要调解无效,就应依法予以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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